2016-03-10
作者:人民政協報
2014年10月,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印發《關于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這引起了長期從事生態文明事業的劉漢元委員的關注。一年多來,劉漢元仔細觀察光伏扶貧工程。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劉漢元委員指出:“光伏扶貧”具有“綠色扶貧”、“造血扶貧”、“產業扶貧”三大顯著特點,不僅給貧困戶提供了長期穩定收益來源,而且符合國家新能源的利用方向,因此“光伏扶貧”對國家扶貧渠道的探索,加快國內光伏產業發展都具有創新開拓意義。
劉漢元注意到:2015年3月9日,國際能源局正式發布《光伏扶貧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大綱(修訂稿)》。當年,投入光伏扶貧的補貼資金占國家總扶貧資金量不足1.7%,且《大綱》只供試點地區制定實施方式時參考。劉漢元為此建議,盡快在全國范圍有條件的貧困地區實施《大綱》意見。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比例,及時將光伏扶貧補貼資金直接用于光伏項目的初始投資建設,由民政部門統計貧困戶受益名單,并實行全程監管。由國家電網負責將光伏扶貧項目并網發電后的電費收益,進行網上支付或按照民政部門統計的受益名單,按結算周期及時向貧困戶直接進行分配和支付。
劉漢元認為,光伏發電不僅要讓貧困戶享受免費的電能和收益,更重要的是和當地產業發展、升級相結合,以此帶動和解決當地就業問題,實現“造血式”的扶貧效果。“百姓一旦獲得長期、持續、可預期的經濟收益,其積極性將大大提升”。劉漢元為此建議在西部廣袤地區大力推廣光伏扶貧項目,尤其是在有條件的區域集中連片建設光伏電站,并與當地農業發展密切結合,鼓勵農牧民以符合條件的地面資源出租、入股分享未來20多年的項目收益,從而為西部光伏扶貧工作走出一條產業扶貧、清潔能源扶貧和我國新能源基地建設的多贏、嶄新道路。
“一些貧困地區農村電網條件不一,往往存在電壓不足、線路薄弱等諸多問題,伴隨著光伏扶貧的深入,對電網性能要求也不斷提高”。劉漢元建議依靠地方電力公司,大力開展新一輪農網改造工程,按照各村可接入容量分期安排,電網企業應優先吸納貧困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上網,優先為貧困戶的光伏發電項目提供并網接入、計量電表安裝等配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