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8
作者:楊仕省
在光伏發展應用“元年”的2014年,國家能源局規劃的14GW光伏電站裝機容量卻并未如愿完成。全國政協常委、民建中央常委、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在今年的兩會提案中指出,歐美二次雙反、內部經濟下行、資金流動性差等,都是導致上述情況的重要原因。
幾輪大浪淘沙后,我國光伏產業已開始上行。劉漢元認為去年相關政策措施的陸續出臺,彰顯了國家對光伏產業發展的大力推動。在提案中他建議,分布式光伏要發展,需盡快做到“免稅、補貼、簡手續”,打通光伏產業發展的“最后一公里”。
《華夏時報》:在今年的提案中,您建議盡快實行分布式光伏發電增值稅全免政策,意義何在?
劉漢元:財政部在2013年就已發布財稅【2013】66號文件,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實施“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雖屬利好,但在實施環節卻存在爭議,如政策實施時間過短、存在扣除光伏補貼增值稅問題等。在分布式光伏增值稅的問題上,我國僅有部分省份走在前面,如江蘇省電網公司從2015年起即不再對農戶銷售光伏電站所產生的電力產品代征增值稅,增強了農戶參與家庭分布式光伏建設的積極性。
因此,我認為,國家應以更大的決心、力度和投入來支持分布式光伏產業的前期發展,直接在全國范圍內實行“分布式光伏增值稅全免”政策,從而打通分布式光伏產業發展的“最后一公里”困局。
《華夏時報》:當前,我國經濟面臨增速下滑和結構調整的雙重壓力,這對光伏產業發展有何影響?
劉漢元:長期潛在增長率下降與短期增長動力不足相互疊加而形成的風險,也加劇了我國經濟發展的不可持續。因此,我認為,當前我國需要大力發展光伏產業,從中長期的經濟性、穩定性、環境友好性等諸多因素看,光伏發電都是最具潛力且最經濟、最清潔、可永續的人類理想能源之一。
經測算,若利用1%的西部國土面積,約1億畝荒山、荒灘、沙漠、戈壁等非耕地打造西部新能源基地,每年發電量即可達10萬億度,相當于去年全國用電總量4.96萬億度的2倍;如用1畝國土面積進行光伏發電,每年將可輸出5萬到10萬度電,按1元/度標準計算,就是5萬到10萬元,而我國平均每畝耕地僅生產0.35噸糧食,以每噸糧食最高5000元計算,創造的直接價值僅1750元,二者相差近30倍,效益可觀。
還有,如果將我國每年新增發電裝機容量的20%-30%,利用光伏電站來提供,將形成每年20GW以上的光伏新增裝機容量,如進一步將我國未來總能源消耗用光伏發電替代其中一部分,即使按30%計算,用20-30年的時間來實現,此能源替代過程將支撐我國未來形成一個超過房地產、年度規模達2萬億-3萬億元的巨大內需市場。這樣一個巨大新興產業的形成,也必將成為解決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路徑。
《華夏時報》:您提出讓光伏走進漁業,提速“漁光一體化”,請簡單介紹這一模式的好處?
劉漢元:所謂“漁光一體”模式,是指為充分利用土地與空間資源,有效防止大氣污染,我國可在豐富的養殖水面上架設光伏組件進行發電,形成“上可發電、下可養魚”的創新發展模式。
事實上,我國具備大力發展“漁光一體”的基礎和條件。2014年9月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應因地制宜利用廢棄土地、荒山荒坡、農業大棚、灘涂、魚塘、湖泊等建設就地消納的分布式光伏電站,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與農戶扶貧、新農村建設、農業設施相結合。
2014年我國水產養殖面積超過1.2億畝,然而養殖戶受市場行情等因素的影響,只能靠水產品的產出,效益并不十分理想。在利用水面資源養魚的同時,再利用空間太陽能,將使畝利潤比單純水產養殖提高三倍以上。因此,“漁光一體”能實現漁、電、環保三豐收。
《華夏時報》:中國目前是否已具備加快啟動光伏市場的條件?
劉漢元:目前我國已建立起較為完整的光伏產業鏈,成為全球最大的光伏組件生產國和出口國,不論從資源優勢、技術水平、生產能力還是產業基礎等方面,我國已具備了加快啟動光伏產業的條件和基礎。
加之,目前我國光伏發電成本已能控制在0.6-0.8元間,生產過程中所有制造光伏組件消耗的能源投入,光照資源好的地方半年就能收回成本,光照較差的三四類地區一年也能收回,組件則可穩定運行25到30年,幾乎可做到免維護、零排放。此外,相對于歐美等發達國家,新能源目前在我國的能源消耗比例尚不足10%,發展的潛力巨大。
《華夏時報》:近幾年阻礙我國光伏產業發展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劉漢元:我承認近幾年我國光伏產業發展并不順利,但本質上還是全社會對光伏等新能源產業發展認識和觀念的不到位。這就需要國家引導,力爭將發展光伏產業為主的新能源產業上升為國家意志,真正認識到光伏產業市場規模和供應能力相對于需求的巨大空間。同時,國家應加緊出臺支持光伏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細則,確保政策落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