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6
作者:網易財經
網易財經3月5日訊 全國政協委員、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先生在接受網易財經采訪時表示,就企業稅費改革、霧霾防治、光伏新能源等熱點接受了采訪。其中,劉漢元重點提到了“推動和完善光伏發電金融配套政策”和“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的建議。
強化政策落地 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
2013年7月,國務院發布《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相關部委就補貼、退稅、電價、項目管理、并網以及融資等問題陸續出臺配套政策,促進了我國光伏終端應用的快速發展。但具體項目申報、建設、并網、補貼申領等方面,仍存在體制障礙和政策盲點,以致分布式光伏發電推進過程中遇到諸多難題。因此,實施并加速國內分布式光伏發電終端培育和規模化應用已刻不容緩。
劉漢元指出,并網是分布式光伏發電大規模應用的前提條件。國家能源局2013年12月9日發布了《光伏發電運營監管暫行辦法》,其中明確規定,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然而,電網企業普遍對包括分布式太陽能發電在內的新能源電力并網積極性不高,致使國家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的好政策不能很好的落地。
他表示,針對部分電網公司至今未出臺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細則,項目并網備案難度大,基本不受理體系外項目申報、并網申請等主要問題,建議政府主管部門及時出臺相關政策細則,明確并網政策執行主體及執行標準,落實地方政府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引進、管理和扶持政策。
推動和完善光伏發電金融配套政策
劉漢元介紹,我國正成為光伏發電大國。然而,伴隨并網、補貼等熱點問題的逐步解決,一直困擾行業發展的融資難題就變得日益突出。光伏發電建設資金缺口巨大,破解融資難題業已成為當前加快發展光伏終端市場的瓶頸所在,也是建設目標得以實現的基本保障。
他指出,在電價補貼、發電并網等主要產業發展要素確定的前提下,決定終端光伏市場建設規模和速度的更多是各項目的融資能力。然而,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光伏產業缺乏基本的了解和應有的重視。2013年8月能源局下發《關于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金融服務的意見》之后,僅國家開發銀行開始著手研究制定光伏企業融資細則,但具體的光伏發電金融扶持細則至今仍未出臺。盡管國家開始積極支持新能源發展,各商業銀行對新能源項目表示歡迎,但對終端的光伏電站建設卻保持距離,對光伏企業的信貸十分謹慎,多數處于旁觀狀態,更無專項金融扶持細則,給光伏電站項目的貸款利率也普遍高于其他項目。此種融資環境和現狀,導致國內絕大部分光伏企業嚴重受困于融資困局和瓶頸,遠不能滿足國家光伏發展“十二五”目標的資金需求,嚴重制約了國內光伏市場的健康發展。
劉漢元認為,光伏產業作為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具有典型的規模經濟屬性,金融支持對其發展不可或缺。他建議國家對重點優勢企業出臺特殊金融支撐政策;以創新金融方式擴大光伏市場融資渠道和以國開行為承接主體積極落實金融配套政策。
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確保經濟健康持續發展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去年發布《2013年上半年產業經濟運行分析及建議》報告稱,當前中國企業稅費負擔較重,綜合考慮稅收、政府性基金、各項收費和社保金等項目后的稅負高達40%左右,超過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的平均水平,居全球高位。
對此,劉漢元表示,從我國上市公司2013年前三季度財務數據看,全部上市公司實際繳納稅費總額高達1.83萬億元,超過企業創造全部價值的三分之一以上。2013年工信部全國企業負擔調查報告顯示,稅收已成為企業運營的主要壓力之一。
他認為,稅費過重已成困擾我國企業生存發展的頭號難題,企業和社會對此反應強烈。高稅收不僅導致企業經營困難,實則加劇政企矛盾,導致社會經濟增長乏力,并將進一步影響到國家經濟持續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
他指出,企業稅費負擔長期無法根除,政府行為和公共決策是關鍵因素。現代市場經濟要求政府的基本職能就是服務,為市場、企業,為民眾服務,同時政府行為需受到嚴格的法律約束。為此,劉漢元建議國家應做好國家稅收的系統規劃和頂層設計;加快建立政府部門亂收費亂罰款的約束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本身的機制與作用。(陳俊宏)